为了有效配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资源,优化岗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竞争激励机制,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情况(含非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师、会计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构成:
组 长:曾红彪 指导:肖晨晖
副组长:刘炀烨
成 员:刘静文、李 彪、曹爱国、陈 玲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肖尊达任办公室主任,肖清清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廖光中、彭昌春、石 珺、邓津清、刘红忠、李东国、陈锡文、王碧云、沈小军、傅邵平、何曾艳、李志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用、逐级晋升的原则。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岗位晋级聘用程序
(一)公布信息
组织人事处通过校园网和下发文件等方式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评分细则和岗位晋级申请时间等信息。
(二)个人申请
1.专业技术岗位晋级采取逐级晋升的办法进行,不得越级申报。
2.申请岗位晋级人员填写《岗位晋级申请表》(附件2)和《岗位晋级基本信息表》(附件3),向各相关部门提交符合竞聘条件的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教师系列职工根据本人专业将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资料交各专业系;非教师系列交人事部门。
2.专业系、人事部门初审;
3.相关部门岗位晋级聘用小组复审;
4.公示;
5.对异议进行追查确认;
6.根据信息采集表签字;
7.公布排名表;
8.公布各级岗位职数;
9.报上级批示,报相关异动,落实待遇。
(四)审核实施
1.量化评分细则见附件4
2.本次主要采集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信息数据,即对2020、2021、2022、2023四个年度的数据进行考核。2012年11月首次岗位晋级时即在现岗位(当时未晋级且至今专业技术职务未晋升)的人员,对任职现岗位与2012年之间的信息按新标准进行累计计分。
3.审核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长沙分校、汽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经济管理与信息工程系5个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级初审小组。各小组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将材料交人事部门。
(2)各竞聘人员根据本人专业向相关小组报送初审材料。
(3)人事部门组织复审:
A.人事部门对竞聘人员的资历、学历、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年限、年度综合考核等项目进行复审。
B.教务处对竞聘人员与教学相关的荣誉、课时量、教学考核、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教研科研成果等项目进行复审。
C.学工部对竞聘人员的班主任经历进行复审。
D.招生就业培训处对竞聘人员的招生工作进行复审。
(4)在复审的基础上,人事部门组织相关各部门对竞聘人员材料的初评和复审结论进行复核。
(五)确定人选
1.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2.对拟聘人员评分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各级各岗排序情况和公布的岗位数,确定各级岗位聘用人选名单。
(六)人选公示
对拟聘人员及其相关材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批。
(七)审核批准
报请省工信厅人事处、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审核通过。
(八)签约聘用
1.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已聘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考核聘用要求的,将予以续聘。
2.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三年;对不满一个聘期即达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聘期最长签至退休时间。
3.岗位变动时间从召开岗位晋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聘任会议当月算起。
4.核发岗位异动待遇。
五、政工、工程、经济、财会等系列岗位晋级参照本方案执行。
六、本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请表
附件4: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评分细则—行政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