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现结合“11.18意外事件”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我院校园安全工作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舒适的育人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在学校安全工作建设中,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是:一是坚持人本思想,教育先行;二是坚持科学管理,预防为主;三 是注重细节管理,严检查,严整改,严落实。
(一)实行安全工作法人负责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委员会,设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等 12 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
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2、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特殊情况同时报相关部门,不允许缓报、瞒报、谎报。
3、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和各安全工作组负有学校安全工作项目责任,应严格按照年初与学校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要求履行职责。
(二)加强安全教育
责任部门应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
1、学校学工部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应严格按年度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日常安全防范知识(包括疫情防控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与旅行安全、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流行性疾病预防知识、学生顶岗实习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社会交往活动中经常遇见的安全问题与应对措施;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如何做好心理调适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教育;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探讨与预防违法犯罪的措施;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等)。
3、加强安全事故中自护自救能力培养。每年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二、对标学校安全工作,严肃整改,狠抓落实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充分利用学校德育工作阵地对在校学生经常进行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坚持正面引导,在学生中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严查学生违纪行为并严肃处理,保持高压态势,把学生的不良意识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二)学校消防安全
1、学校责任部门对学校各场所按国家消防安全部门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防雷设施,建立紧急疏散通道,装置应急灯等,确保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
2、学校责任部门严格依法管理校园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严禁院内住户在住房走廊楼道和下面的煤球房内熏烤腊肉或私接电源为电瓶车充电,杜绝校园消防隐患。
3、未经批准,严禁师生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各场所私接电线、使用发热电器(如电炉、电吹风、暖风机、微波炉、电磁炉、电炒锅、电热器等)。
4、全体师生在实习和施工生产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涉及学生参与的活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5、实行校电路系统(包括高压电设备、发电机等设备)专人管理制度,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6、学校电路和高压设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7、学工部宿管办和准军事化管理宿管员,必须严格按照《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安全隐患。
(三)师生矛盾调解
教师矛盾调解由院工会牵头,人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生矛盾调解由学工部和各系负责,班主任参加。
(四)学校治安联防
1、严格实行门卫登记制度。
(1)凡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校园一卡通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通行证件。
(2)本校教师进入学校时,遇门卫要求出示证件(或询问)时应主动配合出示证件或耐心答复(因学校保安有定期更换制度,新人可能有暂时性情况不熟悉现象,请教职工谅解)。
(3)来客来访,在登记的同时,受访对象和部门在接门卫电话后,应及时按门卫要求接访。
2、校园内实行禁烟令,全体员工上班期间在校园内不得抽烟(包括加班、值班),违者罚款 100 元/人次,造成影响的按学校《教职工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3、学生宿舍及其他管理值班室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须按《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办理手续或到学工部报批登记。
4、学校已安装监控系统,门卫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监控。
5、学校临时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出校门应遵守学校门禁管理制度。
6、全体员工应严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教师行为规范》,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严守国家公安部门关于管制刀具的规定,学工部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定期组织排查。各实习部门管理人员和实习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实习机具管理,坚决杜绝学生制作管制刀具现象。
8、校园内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食和贩卖毒品,各责任部门和班主任不定期排查,坚决杜绝学生酗酒、吸烟、吸食和贩卖毒品现象发生。校内商店严禁向学生出售酒烟,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欢迎师生举报),年内违反二次以上,取消下年度竞标资格。
9、严禁师生在校园内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违者罚款 500 元(欢迎师生举报),造成影响的按学校《教职工奖惩条例》和《学生管理守则》严肃处理。
10、严禁在校园内传播淫秽、违法音像制品和刊物,造成影响的按学校《教职工奖惩条例》和《学生管理守则》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严禁在校园内鸣放烟花炮竹。
(五)学校交通安全
1、全校师生须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相关规定,在校园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后果的,除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外,学校将按学校《教职工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2、进入本校机动车辆(包括助力车)一律凭学工部发放的内部证件出入,特殊情况须向门卫耐心说明。
3、机动车辆(包括助力车)进入校园后须严格遵守学校车辆管理规定:校园内禁鸣喇叭;限速 5 公里/小时;按序停泊划定的停车位内;学生上学、课休、课间操、放学以及上、下晚自习期间校园内车辆一律禁行;重大活动期间按照现场安保人员指挥通行与指定地点停放。
4、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校内,特殊情况须按学校《门卫登记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并严守上述学校规定。
5、学校建议住宿在校园 1 公里内教职工不驾车上班。
6、各部门和班级禁止私自向社会租用车辆组织活动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租用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并签订租用合同)。
(六)校园、设备设施及水电安全
1、学校安全责任部门应建立对校园校舍和各教学生产设备设施及活动场地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活动。杜绝安全隐患。
2、学校建筑物的新建和修缮严格按国家安全要求组织设计、施工、验收,具体由学校后勤处负责。新建建筑物应按国家要求建立建档。包括建设报建、质量监督、建材送检报告以及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施工图设计、隐蔽工程记录等。
3、对教学和施工生产设备设施严格按国家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用具、设施。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在现场显要位置张贴警示、停止使用等标牌,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
1、学校后勤处负责校园内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体后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食堂、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经营食堂、商店承包商,做好操作间及食品原料贮藏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项工作须严加防范,坚决杜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隐患。
3、食堂、商店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食品与餐饮经营的工作人员须定期(每期一次)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
4、严控食堂操作间人员管理,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5、学校食堂、商店购进食品,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同时必须索取“三证”。采购的粮油产品必须有国家规定的QS 标志。食堂、商店所采购食品要及时详细登记,食堂采购的即时食用的肉食、蔬菜以及每餐供应给学生的菜品等食物要严格按照规定留样贮存。严格按规定存放食品和食品原料。定期清理保管室和原料仓库、销毁过期食品、过期原料,严禁过期食品和原料进入加工、销售环节。
6、学校食堂、商店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后勤管理处应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违规行为和现象严格责令整改和处罚。
7、学校商店(含自动售卖机)所出售食品,必须符国家卫生标准要求,严禁三无产品入校。后勤处应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违规行为和现象严格责令整改和处罚。
(八)学生校内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组织或举行学生校内校外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告学校领导批准,必须确保学生安全。未经批准,严禁组织学生在校外举办大型集会、参观学习、旅游、野外宿营等集体活动。经批准的须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参加活动的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同学生一起活动。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教育和劳动人事主管部门以外单位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对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参加的或者应其他部门及机构邀请且确有必要参加的,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的行动路线、场地,学校必须先实地勘察,严禁在场地狭小、通道狭窄的地方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严禁学生集中快速通过梯间、通道、桥梁等。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统一服装或其他较为明显的标志,学生的活动范围不能超过带队教师的视线范围,活动中带队教师要适时清点人数。
3、组织营地类活动时,教师必须熟悉营地环境,不明情况地域严禁学生进入,不明野果严禁学生采摘食用。野外扎营要选择安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干燥背风处。营地应特别加强火灾的防范和随身携带财物的保管。
4、严禁学生组织和参加非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须提交活动报告并经学工部批准。学工部应指派专人参加活动。活动组织者须加强对应邀到校参加活动的校外人员的管理,严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和引发政治事件。
5、疫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不违规组织学生校内校外集体活动。
(九)学生预分配顶岗实习安全和教学安全
为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教务处、督导室和各教学单位应加大巡查力度,将巡查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1、实习教学安全
(1)全体实习教学管理人员和实习指导师在工作中, 须严守学校《安全文明实习制度》和《校内实习教学规范》等章程。
(2)全体实习教学工作人员须重实习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文明实习制度》要求组织课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管理人员对课前安全教育应组织定期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交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实习教师的教学综合评价。
(3)实习教育带课教师是实习现场第一责任人。凡进入实习场地的所有人员(包括学生),须严守《安全文明实习制度》,在未经设备(一切设备)管理人员许可的情况下,不行擅自开启任何设备。一切设备的操作人员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防无关人员操作,确保实习安全。
(4)强化劳保着装管理。凡进入实习教学现场从事实习活动的师生,须要严格遵守各项劳保要求着装。实习指导师应在着装上作示范,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学生,须现场整改,不服管教的可作停课处理,并交学生管理人员带出实习现场进行教育。
(5)故障设备和实习场所有安全隐患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抢修完好前,禁止操作或进入隐患场所。
(6)各实习场地须制订《实习突发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所有人员须听从统一调遣,按《实习突发安全事故处理预案》迅速处理。
2、体育课教学安全
体育课教学安全防护是教学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所有体育课教师须严格按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试行)》和《体育课安全制度》,做好体育课的安全防护工作。
3、毕业生预分配顶岗实习安全
学校毕业生预分配顶岗实习安全是教学安全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各教学单位和招生就业培训处从事毕业生管理,在实习单位负责带队及管理的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遵守学校《毕业生预分配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做好毕业生预分配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招生就业培训处应出台《顶岗实习联系与考察制度》《学校顶岗实习安全暂行规定》《顶岗实习安全协议》。顶岗实习学生赴实习单位后,由招生就业培训处将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详细信息提供给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应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招生就业培训处和教学单位应分别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学工部每年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跟踪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1)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院系两级管理原则,在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教学单位、招生就业培训处、学工部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2)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担负起学生顶岗实习入厂前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有现场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的,现场管理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3)学生顶岗实习前各教学单位和招生就业培训处,必须开好顶岗实习前“动员大会”,并作“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发放相关顶岗实习安全事项资料。
(4)学生顶岗实习开始之前,招生就业培训处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顶岗实习安全协议的各项规定及《顶岗实习安全协议》。各教学单位在招生就业培训处协助下,在学生理解顶岗实习安全协议条款的基础上与每位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未接受安全教育或者未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的,招生就业培训处可取消该生的顶岗实习资格;实习指导老师未对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或者教育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学校将按《教职工奖惩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
(5)自行联系单位分散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同样必须遵守《学校顶岗实习安全暂行规定》和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学生自行联系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者,其实习期间的安全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实习前招生就业培训处和各教学单位须将有关事项和实习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告知,并作好相关记录。
(6)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顶岗实习活动的学生,将不能取得顶岗实习环节的成绩(学校将不按期颁发毕业证)。
(7)各有顶岗实习任务的教学单位、带队教师、现场指导教师,应与实习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严格执行《顶岗实习事故报告制度》,各有关责任方在获取安全信息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十)维护校园国家安全
1.凡承担国家级考试的部门须严格按国家保密标准和要求组织,严防泄密事故的发生。
2.有涉外接待和出国参观考察学习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应严守国家《保密法》规定。
3.严守《国家安全法》,学校组织人事处、院办公室信息中心须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并负责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并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应经常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严把对外信息发布关,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外发布信息时,办公信息发布须经院办公室审核,新闻和宣传材料(包括图片)须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学术交流材料须经教务处审核。
(十一)国有资产和财务安全
1.全面实现财务预算、决算的计划管理。要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预算偏差管理,强调预算准确度,在预算范围内从事资金活动,做到提质增效。
2.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牵制。要认真梳理财务规章制度,全面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和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充分结合日常监督与不定期自查,规避资金使用风险,强化资金配置能力,用制度规范学校资金运营。从点滴做起,查漏补缺,为学校资金良性运转注入活力。
3.构建财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在会计核算方面,全面、真实反映学校经营状况,做好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财务管理方面,提高信息传递质量,有效提升财务分析能力。
4.开源节流,合理节税。向省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为学校教师合理节税。
5.加强对分校、各处室、系财务监督功能。及时掌握分校、各处室、系部预算执行情况,简化报账流程,防范财务风险,实现学校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6.重要资料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盗工作。以建立健全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前提,持续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提振全员工作状态。扎实推进各项安全隐患与问题整改,牢守安全底线。
(十二)网络、舆情安全
1.建立健全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舆情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安全目标和舆情风险管控要求。
2.组织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及舆情管控相关会议。
3.负责学院舆情和全院网络与信息系统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处置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全院网络与信息内容发布安全审核、监察、管理工作。
5.介入并指导学院大事件、大活动等舆情风险和信息安全隐患的前期评估及应急处置。
6.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班主任职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一)学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方面的各种制度和奖惩措施。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二)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
1、协调学校周边公安、派出所、城管、交警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创建平安校园的规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3、建立建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目标管理实绩纳入教职工、干部考核内容。
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5、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季节和假日安排好值日保卫工作,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7、管理安全教育。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
8、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9、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处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各处室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1、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带领校内安全人员学习交流。
12、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三)教务处和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②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③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④根据教学内容实际(特别是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⑤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⑥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2、教学实验和实训安全,即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训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要加强教学实验和学生实训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和实训场地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训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四)其他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部门务必始终牢记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
2、严格按照上述安全工作内容对号入座,切实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五)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班主任有责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安全的危害和范围,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深入教室和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在课间休息时,应进入班级观察同学的情况,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在任课老师上课时,如有学生与任课老师发生矛盾,或影响别的同学上课时,班主任应进入班级,将当事学生调出教室,下课后,协
助任课老师解决问题。
4、经常利用班会、早读、教育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学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防踩踏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
坚持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每月月底,学校将本月开展的检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揸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归档并逐级上报。
2、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发生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上级领导。
五、落实学院人防、物防和技防管理制度
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园公众号、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
3、消防安全。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宿舍大功率电器线路起火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4、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5、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明确校园霸凌、打架斗殴所带来严重后果,不仅要承担经济上的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关注那些
平时有矛盾,放假可能会打击报复的学生。
6、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组织情况。开学、放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校园巡逻制度。
7、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学年至少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8、教育学生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手机及手机支付密码。不要轻信他人,不要因贪小便宜随便扫描、下载APP,严防电信诈骗。
9、加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下河洗澡(游泳),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0、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意识。放假后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肆无忌惮,疫情现在还没完全解除,疫情防控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学生长假日、寒暑假期间尽量不要去疫情较严重的地方旅游,尽量少接触陌生人,勤洗手,外出带口罩。
六、严格落实每月安全检查的相关制度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2)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值班室是否有记录情况。(4)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建筑安全。即校舍及其它设施的使用的安全,学校的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定期对现有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
2、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教室、实训室、实训场地、教师办公室、教研室、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对学校的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地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寝室防火、防盗、防触电和防其它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应加强校园内公共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财务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图书室等),应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6、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
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七、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坚持昼夜值班巡逻。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特别是在节假日,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2、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严禁入校。
3、门卫(值班人员)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4、门卫(值班人员)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必须予以收缴。
八、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每月定期汇报制度,对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汇报给领导组,及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或工作消极者给与相应的处理,或追究相关责任。
2、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校平安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