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尚技●思圆●行方

学院新闻

增设正高级职称,技校教师评职称论文不再是“门槛

发布时间:2018-06-24

6月19日,山西省人社厅发布《山西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技工院校教师将增设正高级职称,且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此次改革范围为山西省在职在岗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其他在岗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

山西省将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设置正高级职称,将切实改变唯论文、唯学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可将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参与教材开发和教学研究情况、指导学生实习的成果、专利成果、教学设计方案等作为评价条件。

此外,对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对既承担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学任务,又承担生产实习教学任务的一体化教师,制定相应的倾斜条件。对于从企业直接录用的具有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以上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