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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工作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29

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师生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2.规范管理,有序停放。

二、管理范围

邵阳校区122亩占地全场所(汽车大厦地下车位除外),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和外来住户。

三、车位管理

(一)汽车大厦小区车位管理

1.汽车大厦小区地上车位权属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可以委托汽车大厦小区物业管理计时收费。

2.汽车大厦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已经售卖,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权益转让,使用权转让必须向汽车大厦业主委员会报备。

(二)学校内车位管理

1.校内车位实行“票管制”。车辆进出和停放实行票证,凭票有序停放。票证原则上只对邵阳校区在职职工发放,一月一清;有车的校内退休人员(实名制)与邵阳校区在职职工同权

2.居住校内无车的退休人员、居住校外的退休人员、长沙分校工作人员不发放票证,若临时驾车来校,在门卫登记核准后可以自由进出。

3.校内128户的外来住户(含租赁学校家属房)一律不享受车位票证。

4.现有事实上的外来住户,不享受学校票管制优惠政策,在现过渡期内必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出台新的政策后,严格按新政策管理。

)车辆票证办理规定

1.按人车实名制核发票证邵阳校区在职职工:一人一车一票;住校在职职工:一户一车一票和一人一车一票同权。进出和停放服从有序管理,当天不做时间限制。

2.票证录入系统邵阳校区在职职工、有车的校内退休人员(实名制)限每人每户录入一台车牌号,特殊情况报办公室审批,并自行内部协商解决票证。

3.住校内的外来住户原则上无票据录入资格,但可以与无需要录入系统的在职教师协商录入(限过渡期内)。但必须出具房产证或租房合同、门牌号及电话号码,并提供录入协议书才能登陆系统。

4.对无需票证的教职工所获得的票证,只能在校内转让,如将票证转让给校外人员,学院将其票证作永久性报废处理。

四、车辆行驶和摆放

(一)限速行驶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按规定低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二)酒后禁行

饮酒后禁止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高峰禁行

学生下课高峰期,早、中、晚餐高峰期,禁止车辆在学生密集路段行驶。

(四)规范停车

1. 校内车辆必须严格按车位停放,未规划停车位的道路两边不得停车。

2. 教学楼前坪、实习工厂东侧停车位全部留给居住校外的老师停车使用。居住校内人员的车辆要求停放在二食堂前坪、四栋宿舍后面、女生公寓前坪及60户前坪有车位的地方。

(五)专位禁停

公务专用车位,专供学校公务用车及外来公务车辆停放,其他任何车辆不得占用。

五、违规车辆处罚

(一)违停、超速、禁行处罚

1.发现违规行停车辆、超速行驶车辆、在学生上下课及用餐高峰期和学生抢道挤道的车辆。第一次扣除当事人20元/辆/次;第二次扣除当事人50元/辆/次;第三次扣除当事人100元/辆/次。

2.在职职工同一车辆违规三次之后拒不改正的,学校门卫将拒绝该车进入学校。本人如要求进入,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作出书面承诺、所属部门签字盖章,校领导审批方后,可允许进入校园。

3.住在校内的非学校职工及社会车辆,同一车辆违规三次之后拒不改正的,学校禁止该车辆在校内通行。

(二)冲撞处罚

对拒不执行学校处罚规定,冲击门卫的车辆,学校将永久性拒绝该车辆进入校园并给予相应处罚。

1.学校职工将予以全校通报和行政纪律处分,并扣除当事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非学校职工则按无故冲击学校、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将其车辆列入永久性黑名单并报派出所处理。

六、车辆进出学校管理

1.到学校的公务临时车辆可进入学校;特殊情况的车辆经学院办公室批准,学工部方可放行;其它车辆一律停校外。

2.车辆信息录入。学校平安建设办对录入门禁系统的车辆一律凭学校办公室证明,仅限学校教职工(含退休人员),一户一车,登记录入。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院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施工维修车等特种车辆准许进出。

4.各型号客运、货运车辆,为学校和院内居民服务,经学校后勤处批准,并向学工部报备后,才可进入校内,在学校停留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其性质用途的车辆禁止进入院内。

5.学校上级部门、邵阳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业务往来部门来校指导工作、交流工作的车辆,接院办或接洽部门通知放行。

6.在学校无故停放七天以上的车辆,学校将做僵尸车处理,确需在校长时间停放的有证车辆,需提前向校平安办报备,否则通知交警部门直接拖走,由交管部门处理,学校概不负责

7.所有校内停放车辆必须签订并遵守《校内车辆管理制度及停放试行规定》承诺书。

8.校平安办牵头,纪检监察室、督导室联合督查落实,督查结果每月通报,对违规人员和车辆进行扣分罚和列为禁入名单。

七、执行《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学平安办。

 

                            Ο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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