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促进校园阳光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学院今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体育特长生:15人
(二)艺术特长生:15人
学院可根据实际报名和测试情况调整以上计划指标。
二、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艺术特长和较好的文化课成绩,并持有国家级前六、省级前三、市级前三获奖证书或资格(等级)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与审核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报名。
(二)需提交资料
1.特长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获奖证书或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后将由学院组织面试和专业测试,考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特长生奖励和资助。
四、奖励与资助
(一)体育特长生:
曾获国家级竞赛前六名(或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的奖励4000元;曾获省级竞赛前三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奖励2000元;曾获市级竞赛前三名的奖励1000元。
(二)艺术特长生:
1.曾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含前六名)的奖励4000元;曾获省级竞赛一等奖(含前三名)的奖励2000元:曾获市级竞赛一等奖(含前三名)的奖励1000元;
2.持有声乐、舞蹈、民乐、弦乐、管乐、打击乐、键盘等专业十级证书的奖励2000元;持有专业六级证书的奖励1000元。
持有相关证书但没有通过学院测试的不予奖励。
五、违规处理
如经审核发现证书造假的,学院将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