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表率作用,用先进典型的事迹和榜样的力量激励全院教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院高质量快速发展凝聚强大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汽院先锋”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以“汽院先锋”为主题,挖掘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介,通过感人瞬间、点滴故事,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积极向上正能量,起到典型带动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计得失、默默奉献的先进典型;
3.立足全院发展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在深化改革、科研攻关、精细管理等方面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
4.其他具有较强示范意义和感召作用的先进典型。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党支部对照评选标准开展自评,认真甄选,挖掘典型,每个支部最多推荐一名,于6月5日前将“汽院先锋”先进典型推荐表(附后)报党群工作部;
2.党群工作部会同院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等部门组织评审,拟定名单,报党委会确定;
3.党群工作部将安排专人对先进典型进行采访,拍摄制作VCR,并适时通过媒体宣传、先进事迹报告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每个先进典型均须按要求提供具体的事迹材料,可选择一个侧面或几个主要方面来叙述,要善于在平凡的事迹中挖掘不平凡的闪光点,有关事迹要有较强的感染力,应经得起群众的公议和时间的检验;内容要客观、真实、感人、丰富,具有代表性,富有感染性;语言要朴实、简明、优美、鲜活、生动。
联系人:肖尊达;电话:18673961202;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附件: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汽院先锋”先进典型推荐表
推荐对象 | |
典 型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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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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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会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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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党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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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注:典型事迹可另行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