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汽院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展现学生多才多艺的青春朝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院首届体育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现制定以下活动实施方案:
二、主办部门
院工会 学工部 院团委
三、承办部门
学院智能制造系
组织机构
1、评委组组长:曾红彪
2、评委组副组长:谢贤和
3、评委组成员:戴子伟、陈会琼、廖光中、谢旭、邓津清、龙清华、刘正德
4、总策划:谢益平、蒋晓文
五、比赛时间
2019年12月上旬
六、比赛地点
塑胶运动场
七、活动主题
用音乐展现梦想 用旋律谱写辉煌
八、比赛安排
比赛分系部初赛和学院决赛,比赛通过选手现场表演、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通过系部初赛,前16名选手入围决赛(各系4名),通过决赛,最终确定“校园歌手”及其排名。
具体安排如下:
1、系部初赛:11月12日至11月25日由各系自行举行,11月26日前每个系报4名选手参加学院决赛。
2、学院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到智能制造系306办公室抽签。
决赛时间:12月上旬 比赛地点:学院运动场
3、各系选送一名教师参加表演,不参加评比。
九、活动要求
1、紧紧围绕主题,表现中职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演唱歌曲要适合中职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与艺术性的统一。
2、各系须选出一名领队具体负责与大赛组委会的联系与衔接工作,负责将参加决赛的名单以电子版的形式报智能制造系蒋晓文老师处。联系电话:15873981740。(电子版内容包括:系部、姓名、性别、参赛曲目、比赛形式、联系方式。)
3、初赛、决赛曲目由选手自定,可以重复演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伴奏带。
4、参赛选手自行准备服装,要求大方得体。
5、比赛表演形式不限,选手可以独唱、小组唱(不超过3人)等形式参赛。
十、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
2、一等奖奖励150元/人,二等奖奖励100元/人,三等奖奖励80元/人, 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
智能制造系 院工会 学工部
2019年11月12日